4月1日上午,美国一架军用侦察机飞抵中国海南岛近海海域上空活动,由于美机违反飞行规则,突然转向,在海南岛东南104公里处与跟踪监视它的中国飞机相撞,致使中方飞机坠毁。事发后,美机未经中方允许,擅自进入中国领空,并降落在海南陵水机场。
国际法专家:
美国严重违反国际法 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中国国际法学会顾问、外经贸部WTO法律顾问赵维田教授认为,美国军用侦察机撞毁中国军用飞机并侵犯中国领空主权是一起严重违反国际法的事件。美方飞机的行为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李红云女士介绍,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一条就规定: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一缔约国的国家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其他方式的许可并遵照其中的规定,不得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空飞行或在此领土上降落。美机这一行为,显然是对中国国家主权的挑衅。(《光明日报》2001.4.6 张传亚 文)
中国公众
强烈谴责美国霸权主义
今年73岁的前北空司令部副参谋长、抗美援朝战斗英雄赵宝桐对记者说,我们坚决拥护江泽民主席代表中国政府提出的严正立场。美国侦察机撞毁我军用飞机,侵犯我领空,降落在我机场,这种行径太霸道!作为一名老战士,我感到异常愤怒,表示强烈谴责。
航天部一院704所的高级工程师王安认为:美国太狂妄,他们对撞毁我战机、飞行员生死未卜只字未提,却为自己的行为诡辩。我们强烈要求美国能尽快将此事解释清楚,向中国人民道歉。
(《北京晚报》2001.4.4)
美国民意测验
美方应负主要责任
中美军用飞机碰撞事件发生后,美国《时代》周刊在其网站上就谁应对此事件负责推出了一项民意测验。结果显示,77%以上参加民意测验投票的人认为美国应负主要责任。周刊记者托尼·卡隆在该网站上撰文指出,美国方面要求中方立即交还美方机组人员和侦察飞机的做法是没有道理的。
(《北京晚报》2001.4.5)
国际舆论
美国应还中国一个公道
沙特阿拉伯《阿拉伯新闻报》4日发表社论说,美国政府及军方对此作出的种种所谓“辩解”和“郑重警告”只能为这起事件增添“太多的噪音”。
印度尼西亚发行量最大的《罗盘报》4日说,这个撞毁事件直接证明美国总是在搞间谍活动。因此,中国作出反应是合情合理的。
(《羊城晚报》2001.4.5)